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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8月11日三大平台+六大影视公司联合声明:单个演员最高片酬不超过5000万元后,8月12日以华谊兄弟为会长单位,汇集了博纳影视、横店影视、乐视花儿影视、唐德影视等400余家影视企业的横店影视产业协会也发表了《关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影视精品创作”的倡议》遏制天价片酬。
 
两份《倡议》都号召全行业一同遏制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共同规范行业秩序,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影视行业创作精品化。随着华谊兄弟的加入,目前针对天价片酬发声的影视公司已占据行业半壁江山。舆论普遍认为,病已久的演员天价片酬问题,有望获得解决。
 
但笔者认为,行业自律不失为一个有效治理天价片酬的办法之一,占据半壁江山的影视公司共同抵制天价片酬或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需求侧失衡错配。不过其效果及持续性都有待观察。从经验来看,类似行业抵制价格的松散式联盟最终都将流产。从价格规律来看,演员片酬具有很强的市场属性,行业并不能确定片酬“合理状态”的边界,任何企图干预市场价格的行为必将以失败告终。
 
所谓的演员天价片酬其实只是发生在少数超级明星身上,经济学称之为 “超级明星现象”。指少数杰出人物(如超级明星)在其从事的活动中占据支配地位,并拥有暂时的垄断权力而获得巨大市场份额和超出个人禀赋的高额收入的社会现象,在文化、体育等创意产业最为明显。
 
之所以产生“超级明星现象”,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市场上的每一位顾客都想享受最优生产者提供的物品,二是生产这种物品所用的技术使最优生产者以低成本向每位顾客提供物品成为可能。电影明星或者说体育明星,他们拥有巨大公众魅力,同时电影的拷贝或电视播出的成本较低。
 
因此,对于“超级明星现象”,绝大多数经济学者认为,是一种正常的市场配置资源行为。很简单,演艺市场并不同于普通劳动力市场,不在于人数多寡,也不是比力气大小,单个超级明星在观众中的号召力几乎直接决定一部影片的生死。好莱坞一些超级明星的片酬也占据了成本的很大比重。
 
也就是说,明星的劳动价格的“合理状态”边界是非常难以界定的,只有市场通过“价格”这个精准指挥棒才能实现最优配置,即明星天价片酬最终导制片方亏损,价格自然就会调低。而限制“一集不超过100万”,最终会模糊正常情况下演员资源最优配置,其结果很可能是集数、质量注水,或者请不到最好的演员。
 
其实,细数行业限价,有粮食限价、房地产限价等等,不一而足,但经验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是能够凑效的。有时候,限价所带来的问题比涨价更为糟糕,比如限制房价所带来的一二手房价格倒挂。
 
从实际经验来看,行业限价联盟往往难以持久,最终会因为利益而土崩瓦解。而且由于影视行业存在“超级明星现象”,实力强的影视公司或会最先破坏联盟的倡议。
 
由于“超级明星现象”,影视传媒市场最终极易形成囚徒困境即:对所有的企业来讲对明星片酬限价是有利于增加整个行业利润的,但具体到投资额较大的影片来说,请到超级明星才是最安全的投资。即不合作收益大于合作,最终双方可能都选择不合作的策略。其背后所反应的就是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
 
更要命的是,目前虽然有400多家影视公司签署了倡议书,却没有任何市场博弈惩罚机制。因此,这个联盟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的命运。
 
不过,行业联盟或者监管部门对明星天价片酬并非无计可施。“超级明星现象”中的天价片酬是符合市场效率的。但是,我国的天价明星片酬却掺杂了太多弄虚作假、偷逃税费、寻租资本市场等违法因素,这些因素并不能有市场自身来调节,对明星天价片酬听之任之也是不对的。
 
作为行业联盟,与其限制价格,还不如在行业自律、改善市场信息等方面多下功夫,特别是积极主动配合司法、税务等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抵制通过资本市场寻租等,这也是行业自我净化的需要。
 
此外,改善市场信息不对称等行业联盟可以有更多的作为,如演艺人员个人素养、虚假票房、天价片酬影片最终真实盈亏等信息的公开披露,这也远比限制片酬更为凑效。
 
(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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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

盘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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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为国内青年经济学者,财经评论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国际金融报、澎湃、新浪意见领袖等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腾讯证券研究院、网易研究局特约专家。 曾出版《从需求到供给侧改革》、《企业服务创新及其绩效研究》、《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以广西崇左市为例》等专著。评论文集《微言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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