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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信息不透明,频繁转让债权关系复杂,私下债转日渐成风......前几月的行业“雷潮”致使网贷债转在利率以及收费问题上乱象丛生。一些平台通过允许出借人多次债转从而获得了更高的收益甚至“薅羊毛”,造成所有成本直接嫁接到债务人身上,这也让网贷债转失去了原本的作用。
 
网贷债转的全称是网贷行业中债权转让,本质是为了增加流动性,这也是网贷出借人客观需求。但笔者认为,网贷债转乱象丛生背离了金融本源,而且在P2P“暴雷”中,网贷平台独有的债权转让模式也难辞其咎,因此规范发展迫在眉睫。同时,这也是治理P2P网贷的重要环节之一。
 
近两三年来随着人们理财意识的增强,再加上我国本身人口基数较大和日益旺盛的融资需求,P2P网贷也迎来了黄金发展期,毕竟相比起传统货币理财4%左右的年化收益率,P2P理财动辄10%的年化收益率吸引力不用多说,虽说并非没有风险,但是大的理财平台还是赢得了大部分理财者的信任,似乎对于理财者和融资者来说,一种双赢的局面正在慢慢形成。
 
然而,这种理想的局面在2018年4月开始逐渐破碎,“善林金融”作为开端,引发了P2P“暴雷潮”的出现,直到七八月份,暴雷事件达到顶峰,据统计,仅在7月2日到7月16日的两周时间内,已经有131家P2P网贷平台暴雷。
 
究其原因,除了当时市场环境的影响,网贷平台独有的债权转让模式也难辞其咎。对于P2P网贷平台而言,借款人与出借人对于资金时间要求不一致是债转模式出现的原因,对于出借人来说,更加青睐3-6月的短期、中期产品,而借款人的融资需求中所需资金时间普遍长于一年,这种时间上的不匹配导致了债转模式的出现,即网贷平台先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协议并出让资金给融资客户取得债权,在此之后,通过平台将债权包装成理财产品的形式将债权出让给投资者,投资者因此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在理财期满之后,再一对一由平台出让给其他投资者,以提高流动性。
 
当前,监管部门的确是允许低频次的网贷债转,不过,长期转为短期或者是高频率转让,显然并不完全是为了流动性,而是改变了原有金融资源配置方式,甚至不能完全用增加流动性来解释,这增加了金融杠杆等不确定性风险,甚至最终沦为击鼓传花,其中的风险是无法低估的。在债权的多次转让之后,信息不再透明自然不必多说,此外,网贷平台通过债权拆分打包,已经涉嫌构建资金池,这早就已经偏离了其本身中介的只能,而是将产品进行了类似于资产证券化的过程。
 
对于P2P网贷平台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尤其是在今年夏天集体爆发的“暴雷潮”之后,规范网贷债转已经是迫在眉睫,否则,不仅是投资者的利益将继续受到损害,整个行业可能也将因此一蹶不振,更莫谈未来的发展。
 
因此,规范网贷债转乱象,还是要从事前、事中、事后等方面这几方面入手:
 
首先,由于原始债权关系是网贷债转的基础性前提,所以必须要做到原始债权及其关系可追溯,并且符合穿透式监管原则,良性的原有债权关系直接决定后面债转的真正实现。
 
其次,在债转过程中,要对模式、持有时间、低频次等核心环节上进行监管,这也是当前各方面反应的核心问题所在,高频率转让必须坚决遏制,因为高频率转让等问题本质上可能就是一种炒作,长此以往,将会诱发各类风险。
 
最后,要注重加强信息对称,保持借款人和出借人相对平等的关系,要知道,信息不对称是金融问题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在网贷债转每个环节上都要着力改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加强平台责任、建立自律组织也是降低网贷债转的有力手段,由此将会带来内部管理的提升和审核机制的加强,比如平台对原始债务等审核义务、信息披露义务等,并切实符合穿透式监管。
 
当然,在接连出现的P2P网贷平台“暴雷潮”中,投资者缺少风险意识的盲目投资也是这次事件涉及金额较大、牵涉范围较广的另一大原因,也就是说,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也是如今的当务之急,从长远来看,令投资者养成理性投资的习惯对于理财、融资市场的健康持续有着莫大的意义。
 
总的来说,P2P网贷形式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产物之一,为个人和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机会,但在蕴藏巨大力量的背后,也有着巨大的风险,为了避免“野蛮生长”的出现,无论是监管、自律还是投资者教育,都必须跟上行业的发展速度,只有如此,才能令整个行业保持在正确的发展轨道上,为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贡献更大的力量。
 
(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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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

盘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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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为国内青年经济学者,财经评论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国际金融报、澎湃、新浪意见领袖等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腾讯证券研究院、网易研究局特约专家。 曾出版《从需求到供给侧改革》、《企业服务创新及其绩效研究》、《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以广西崇左市为例》等专著。评论文集《微言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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