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近日,深圳市出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1月8日正式生效。即深圳市将要开展绿色债券业务试点,探索发行国际绿色市政债。支持并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包括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等结构化绿色债券产品,并出台了具体的财政支持措施,并最高给予50 万元的补贴。
 
深圳的绿色金融发展在我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这次《实施意见》的出台,不仅体现了深圳市政府大力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决心,也标志着深圳的绿色金融及在其带动下的我国的绿色金融事业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绿色债券是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中发展较快的融资工具之一。顾名思义,绿色债券就是和普通的债券相比多了一层“绿色”属性,即指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从而与普通债权在资金投资方向、披露要求、政策支持程度、债券期限等各方面都存在差异。一般来说,绿色债券只能投资于绿色产业项目并且有着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债券期限一般较长但政策扶持力度较大。
 
我国的绿色金融兴起的时间并不长,2015年下半年,在监管层的推动下,才开始加速发展,但却保持高速扩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境内外发行贴标绿色债券共计2483.14亿元,包括76个发行主体发行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各类债券113只。相比2016年的2314.18亿元增长了7.3%。2017年全球发行绿色债券1555亿美元(约合1.01万亿元),中国贴标绿色债券发行金额约占全球的24.59%。可以看出,2017年中国是全球上的绿色债券发行大国,并且拥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虽然我国绿色债券发展至今已处于绝对的国际领先地位,但它毕竟在我国也是存在时间较短的新生事物,前进的路上仍面临许多挑战,仍然存在较多需要改进和完善之处。
 
一方面,我国目前虽然已有绿色债券评估机制,但并未强制执行,存在信息披露不足的问题。就目前而言,监管部门只是鼓励发行人聘请独立的机构对所发行绿色债券进行评估或认证,不强制要求独立第三方评估审查,从而导致一些发行人借“绿色债券”名义进行融资却实则不能产生任何绿色效应。这种信息不对称会给投资者带来潜在投资风险,也会使得有绿色投资偏好的投资者因无法做出有效判断而取消或减少绿色债券的购买,发行人也无法获得收益,从而两败俱伤。
 
另一方面,绿色债券收益不确定性程度较高,且尚未建立合理的定价策略。由于绿色产业涉及范围较广,项目期限普遍较长,相对于银行存款来说,流动性较低,不确定性就较高。由于认证和信息披露等发行成本的存在,绿色债券价格不可能过低,因此短期收益不明显,长期收益更加乐观,绿色债券发展仍处于“政府积极推动、发行人相对主动、投资人需要拉动”的状态。因此如何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规模、环境影响和期限等因素而确定合理定价也是一大难题。
 
不过,绿色债券虽然发展势头迅猛,但也不能横冲直上,而应稳中求快,积极寻求优化完善的空间。
 
要促进绿色债券的发展需要政府和市场的多方努力。首先,应该积极推进建立严格的监督审核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积极借鉴国际绿色金融的先进经验,用事实数据、信息等标准来认证“绿色”,制定合理统一的绿色债券标准,对绿色债券评估机构的资质、门槛及评估体系都应有制定明确的规则。
 
其次,应该积极创新绿色债券品种。绿色债券收益不确定性主要是由于期限错配,即绿色项目较长的运行周期和绿色债券较短的发行期限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是可以通过多元化来解决的,鼓励多元化绿色主体发行多元化绿色债券,为投资者提供丰富多样的选择,从而加强投入资金的流动性。
 
最后,还应该加强政策激励与支持。我国绿色金融刚起步,绿色债券也属于新生事物,一方面,政府应该通过税收减免、政府补助等奖惩制度的建立来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积极弘扬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社会的责任意识,夯实绿色债券发展基础,提升发行人发行热情和投资者参与热情,促进活跃绿色债券市场的建立。总而言之,绿色债券关键在于强化绿色效应,提高绿色收益。
 
绿色债券的发展速度着实让人惊喜,但俗话说的好:“笑到最后才笑得最好。”目前绿色债券整体上拥有一个不错的发展环境和较高的发展潜力,避免急功近利,寻求稳定发展,一步一个脚印的完善绿色债券市场,才能为其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话题:



0

推荐

盘和林

盘和林

761篇文章 134天前更新

现为国内青年经济学者,财经评论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国际金融报、澎湃、新浪意见领袖等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腾讯证券研究院、网易研究局特约专家。 曾出版《从需求到供给侧改革》、《企业服务创新及其绩效研究》、《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以广西崇左市为例》等专著。评论文集《微言论见》。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