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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华为宣布针对美国《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第889条的合宪性,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这一针对华为销售限制的条款违宪,并判定永久禁止该条款的实施。该条款于去年经美国总统特朗普签字生效,禁止美国政府机构向华为购买商品和服务,或与华为客户签订合同提供资助和贷款。
 
发布会声明一经发出,迅速得到了我国外交部的回应,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3月7日例行记者会上指出,企业通过合法方式,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这是完全正当的,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确实,此次华为一纸诉状并不仅仅是出于一腔热血,更多的还是对于公平经营的正义诉求。华为起诉的理由是,美国对于华为的做法涉及“剥夺公权法案”,该条款对华为构成了未判先决,也就是说,该条款在没有经过行政司法程序的境况下剥夺了华为作为一名公司法人在市场上的正当权利,是违反美国宪法的,也是不能接受的。
 
作为全球最大电信设备商,并在去年晋升为全球第二大智能手机制造商,华为从1995年起就开始计划进军美国市场,而这条路一走就是20多年,然而即使到了今天,华为始终没有在美国市场开辟出自己的天地,反而是走得愈加艰难。2010年以前,华为曾经多次在美国政府机构的干预下终止收购计划、失去中标机会;2012年,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美国电信公司与华为合作;2018年初,与美国运营商AT&T孕育了一年之久的合作计划遭遇临时变故;而更加荒谬的是,在去年末,美国司法部指控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并通过加拿大政府在机场逮捕了孟晚舟。
 
上述发布会上,华为轮值董事长郭平除了对于限制措施的反对,还在讲话中提到了美国政府曾经入侵华为服务器、窃取了大量的邮件和源代码,却没有找到任何华为会危害美国网络安全的证据,可美国政府,以及像参议员马克·卢比奥这样的人,仍然坚持要污蔑华为公司。
 
我们承认,跨国公司在进行海外经营过程中需要面临比国内经营更大的不确定性,东道国与母国的各方面差异需要跨国公司针对不同市场提供差异化的产品与服务,同时需要在公司治理方面应对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冲击,这些都可能成为东道国限制跨国企业的理由。然而,在经济逐渐全球化的今天,一些国家面对新兴经济体,特别是我国的快速发展,利用各种子虚乌有的限制理由为我国跨国企业发展设限便值得引起我们关注。
 
我国企业在多年的海外经营历程中历经了太多的坎坷和曲折,前有中国皮鞋(中国奥康等5家中国鞋企)在欧遭受起诉,后有三一重工在美投资受限,不断升级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不仅破坏了自由贸易秩序,也给跨国公司的经营带来了巨大风险。
 
不过,此次诉讼结果如何,可能并不会很顺利,华为此次起诉美国政府虽有理有据,但面对华为的指控,美国政府必然会提出抗辩理由。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华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必然给跨国企业海外维权又一次树立起了标杆。同时,此次诉讼也告诉我们,法律博弈或成为每一个中国跨国企业的必修课。从华为诉讼美国政府的程序、消费者利益等来看,显然华为是做了充分准备,迈出了以东道国法律维护权益的第一步,值得我国每一个跨国企业学习。
 
最后,笔者认为,华为为世界提供的通信设备产品质量是有目共睹的,而美国政府对于华为的多次指控明显证据不足,并显露出强烈的政治色彩,这不仅对于华为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更剥夺了本国公民公平享受各国优质商品与服务的权利。正如郭平所讲,采取法律行动是我们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选择。我们希望,法院站在美国人民利益、公平竞争的立场上作出公正判决。贸易生于互利共赢,不能毁于单边利益诉求。
 
跨国企业必然会在东道主国家遭遇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何利用东道主国家的法律体系进行博弈,恐怕是跨国企业的必修课,也是华为此次状告美国政府的最大价值所在,远比胜败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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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

盘和林

761篇文章 335天前更新

现为国内青年经济学者,财经评论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国际金融报、澎湃、新浪意见领袖等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腾讯证券研究院、网易研究局特约专家。 曾出版《从需求到供给侧改革》、《企业服务创新及其绩效研究》、《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以广西崇左市为例》等专著。评论文集《微言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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