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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德云社演员吴鹤臣的众筹事件还未平息,北京青年报记者验证发现,在微博等平台不少用户公开售卖诊断证明、住院记录、病历本、B超报告单、CT片子等病历资料,花费150元即可购买一份“诊断证明”,并且“可以开任何病情”。这些夸大甚至杜撰事实的“骗捐”行为,使公众对网络众筹平台的质疑声越来越大。 (北京青年报,5月8日)
 
受益于移动互联网又远又广泛的传播优势,众筹募捐平台让不少困难家庭受益,及时并且高效的解决了不少大病患者的“意外”之灾,参与众筹募捐的寻求和提供实际的帮助人越来越多。
 
据民政部在今年4月发布的信息显示,民政部依据《慈善法》指定的20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2018年共为全国1400余家公募慈善组织发布募捐信息2.1万条,网民点击、关注和参与超过84.6亿人次,募集善款总额超过31.7亿元,同比2017年增长26.8%。其中最大的平台是腾讯公益募款17.25亿元、蚂蚁金服募款6.7亿元、阿里巴巴公益募款4.4亿元,而轻松公益、水滴公益募捐金额也达千万级。
 
可见,在这个快节奏、高压力的生活状态中,意外频发,一场大病随时可能突然降临在每一个人身上,像水滴筹、爱心筹、轻松筹等众筹募捐平台,动机是值得肯定的,并且凭据成本低、传播快、效率高的优势,既给了爱心人士施予援助之手的平台,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特困家庭的了解和认可,给他们带去了温暖与帮助。互联网公益已成为公益圈的一个新常态,但这不仅仅是个慈善献爱心的公益问题,也是涉及到巨额资金规模的经济问题,因此才滋生了这些为数众多的“营销”公众爱心的欺骗行为。
 
这些频频爆出的捏造病情、夸大筹款金额、隐瞒实际家庭背景、善款未专款专用、炒作营销等“营销”公众爱心的欺骗行为足以说明,众筹募捐平台还存在审核监管不规范的问题,爱心并未用到实处。
 
那么这些众筹募捐平台应该承担责任吗?公益筹款人联盟项目组负责人叶盈表示,“个人有选择求助平台的权利,对于现有的网络筹款平台而言,有义务对个人求助信息进行审核,并对举报采取相应措施。”也就是说,这些众筹募捐平台有风险提示义务,但是只有平台方明知求助者发布虚假信息骗捐,仍然允许该求助信息被传播的情况下,才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信息不实,由发起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可以看出,水滴筹、轻松筹等平台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相关法律处于模糊地带,并且由于运行机制的不成熟及信息的不对称性,要实现高效准确的审核的确有一定的难度。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众筹募捐平台在流程设计和审核把控上做的是不够的,才给了那些道德水准低下、法律意识淡薄、偷奸耍滑之人以生存的空间。
 
因此,笔者认为,众筹平台必须切实履行起审核义务,强化各个环节的监管。一方面,可以逐步建立对公打款机制,也就是说要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管。诸如假病历等事件其实是防不胜防,但可以抓紧资金使用这一关键环节,比如直接支付到医院,并要求医院提高发票等环节,确保专款专用。
 
另一方面,明确关键信息提示,重罚诈捐行为。这意味着平台要尽量完善申请流程,虽然网络平台不能对信息真实性负无限责任,但也应该确保发起人提供详细全面证明要件,强化“信息由个人负责”机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让发起人意识到责任边界及违规后果。
 
最后,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发挥社会监管功能。比如德云社演员众筹百万的事情就是信息公开之后公众监督的结果,再严格的平台审核制度都无法做到百分之百,最好的办法是强化资金管理及信息公开。捐赠者的知情权要充分保障,包括设置好“后悔权”,即再筹款人信息不真实时,保留追溯的权利。
 
社会的资源是有限的,公众的爱心资源也不能被无限制的透支,虽然网络众筹让爱心有了更多出处,但并没有让爱有放心的归途。由于网络众筹募捐平台一些缺陷而导致的道德缺失的欺诈行为,将严重透支人们对众筹平台的信任,最终损害的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利益。因此,网络众捐平台的成长还需要在完善法、加强监管、优化平台上多下功夫,才能真正肃清行业乱象,才能让这个爱心平台真正惠及最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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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

盘和林

761篇文章 105天前更新

现为国内青年经济学者,财经评论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国际金融报、澎湃、新浪意见领袖等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腾讯证券研究院、网易研究局特约专家。 曾出版《从需求到供给侧改革》、《企业服务创新及其绩效研究》、《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以广西崇左市为例》等专著。评论文集《微言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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