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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最后一天,被视为中国对外开放风向标的三大清单(2019版)齐齐出炉。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此次缩减外资负面清单,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之一。此次发布的负面清单在2018年清单的基础上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可以说,是去年负面清单的“瘦身”版。
 
缩减负面清单,将能够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架起一口更大的中外合作的“锅”。如果说之前的“正面清单”、“鼓励清单”是在引导外资应该做什么其他都不要做,那么负面清单就是在告诉外资那些不可以做。这给外资带来的巨大的自由,而且,负面清单也消除了很多隐性限制,帮助外资在中国更可以大展拳脚。
 
当然了,在架起这口中外合作大锅的同时,要想炒好一盘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盛宴,还需要有“烹小鲜”的耐心。
 
粗放式的刺激与鼓励可以吸引大量的外资进入,但是如果没有细节的结构性管理,那么基于资金的逐利性特点,他们会更多的流入金融、房地产等行业赚取高额收益。在当前国家竭力避免经济“脱实向虚”的大形势下,这会增加我国金融系统的不确定风险,不利于我国经济安全。因此,在敞开大门欢迎客人的时候,更应该给予客人一定的约束与引导,借助外资的力量针对性的优化我国薄弱的生产环节,释放结构优化红利。
 
外资负面清单,正是这样一个既可以“架大锅”又可以“烹小鲜”的外资管理工具。负面清单的总条数决定了我国对外开放的程度,也规定了外资在我国本土的活动范围,是从“量”的角度对外资进行管理。而清单的具体条目内容则是从“质”上对外资进行管理,对外资的进入与投资进行结构性优化。
 
实际上,通过负面清单来对外资进行管理,我国并不是首例。从其他国家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中,我们可以吸取很多宝贵经验。当前世界上有60余个国家采用外资负面清单的形势对外商进行管理,包括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等。条目有繁有简,限制与开放的行业也五花八门。
 
不过各个国家基本都采取了具有自身国家特色的管理措施。其中,笔者认为欧洲部分发达国家所采用的国家安全审查的方式我国可以借鉴一二。由于负面清单并没有给外资的行为限定一个边界,因此这在给了他们巨大的自由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隐患。国家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发挥市场守夜人的作用,通过安全审查的方式保证所引入外资的资质和动机,降低风险。不过,仅仅依靠负面清单单一工具进行外资管理是远远不够的。负面清单的中心思想是“法无禁止皆可为”,受到信息不对称的原因的影响,制度往往难以约束微观主体的所有行为,因此,为了避免由此带来市场冲击,我们应当将清单的合理设计和监管的灵活多样结合在一起,从制度上更明确、详尽的规定限制条目同时在监管上结合行业自律协会等群体,多样化、灵活性的进行监管。
 
综上,窃以为,大水漫灌式的刺激在我国当前经济形势下已经行不通了,只有用“烹小鲜”的耐心与态度才能调整我国外商投资结构,促进我国产业升级,筛选优质外资,用高质量的中外合作促进我国整体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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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

盘和林

761篇文章 134天前更新

现为国内青年经济学者,财经评论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国际金融报、澎湃、新浪意见领袖等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腾讯证券研究院、网易研究局特约专家。 曾出版《从需求到供给侧改革》、《企业服务创新及其绩效研究》、《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以广西崇左市为例》等专著。评论文集《微言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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