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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前,大庆市所有网约车都将完成电子备案登记。经过一年探索,从今年6月开始,大庆市对网约车从“办证”改“备案”,备受网约车司机欢迎,从中可以看出市场对共享经济的积极态度,同时也可以看出大庆交管部门在处理实际问题中的务实态度。
 
笔者认为,从公共政策理论来说,“可执行性”和“公众回应”是评估一项公共政策绩效的两个重要维度,显而易见,网约车从“办证”改“备案”,让公共政策更加科学合理,是对网约车这项公共政策的优化。
 
网约车作为共享经济的典型业态,自问世之日起便快速发展,受到司机和民众的广泛欢迎。但这一全新的事物却给有关部门的监管带来很大的挑战,再加上不断有出租车群体的对立,于是对网约车的监管愈趋严格。
 
2016年7月,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出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应该办理“双证”,即车辆要办理《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运输证》(简称“车证”)和驾驶员办理《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驾驶证》(简称“人证”)。“车证”是为了保证车辆符合标准,“人证”是为了保证驾驶员符合资质。把好这两关,有利于有关部门对网约车进行管理。
 
理论上讲,要求网约车和车主分别拥有“车证”和“人证”,确实有助于交管部门更好地对网约车进行有效的管理,进而抑制网约车领域的一些乱象。但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部门自2018年5月开始对网约车办理双证以来,累计办理“人证”8700多本,但办理“车证”的仅有510辆,不足2%。2019年以来,办理“车证”的数量骤降至0。
 
大庆市交通管理部门经过一年的走访、座谈、调研,终于摸出了网约车不愿意办“车证”的原因,其实说来也很简单,那就是办“车证”大大提高了网约车中私家车司机的成本。
 
如果要办理“车证”,就意味着私家车由非营运车辆变成了营运车辆,而营运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险费率几乎是非营运车辆的两倍,运营成本大大增加。而且,对于小、微型营运车辆,规定的报废年限是8年,也就意味着私家车在网约车平台最多只能运营8年就要退出,即便重新转为非营运车辆,但是残值非常之低。所以,对于私家车司机而言,自己只在工作以外的时间接单,网约车最多只是第二职业,但是所承担的成本却和全职的营运车辆一样,这样当然是不划算的,不说额外增加多少收入,能不能回本都无法确定。
 
这也正是大多数私家车司机不愿意主动办理“车证”的根本原因。如果这些司机都车证,成为全职司机,在高峰期当然可以满足大庆人民的出行需求,但在平峰期却缺少订单,造成车辆的浪费。
 
这样的规定继续实施下去,只会出现两种情形,如果执法难度太大,政策无法落实,那么私家车就会顶着“黑车”的帽子继续通过网约车平台,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很可能连“人证”都没有,安全隐患和监管难度都会增大;如果执法力度很大,政策落实得很到位,那么这些属于非营运车辆的私家车就会被彻底清除出网约车市场,这不仅使得一部分私家车司机少了一个收入来源,也使得民众零等待出行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所以,大庆交管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将网约车办理营运证,改为对网约车进行备案登记,这是一种务实的做法。根据调研的结果,以私家车为主体的网约车,由于司机都是兼职的,所以在实际运营中更具弹性,高峰期出车,平峰期收车,可以有效地缓解高峰期运力不足的问题,又不会在平峰期与巡游车形成刚性竞争,成为公交车和出租巡游车的运力补充,这正是我们对网约车最原始也是最根本的期待。
 
正如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城市客运处管理处处长刘军所说,“发展出租汽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这是宗旨。”这正是公共政策的核心出发点及最终目的,因此,对网约车管理不能为了管理而管理,出了问题应该积极地寻求解决之道,创造能帮助这个新业态逐步完善、焕发活力的制度环境,不仅网约车如此,像共享经济这样的新生事物,都需要市场经济在一定的时间充分发掘其潜能,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出台更多尊重新业态的政策,以促进其发展。
 
我国是首个明确网约车合法的国家,体现了顶层设计层面对分享经济的认可和支持。虽然各地对网约车的监管细则不完全一样,但也都本着交通部“趋利避害、包容审慎、守住底线”的理念。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难免有曲折,和市场不适应的也可以灵活调整,窃以为,大庆市对网约车这项公共政策的优化,是值得全国各地网约车管理者学习和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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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

盘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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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为国内青年经济学者,财经评论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国际金融报、澎湃、新浪意见领袖等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腾讯证券研究院、网易研究局特约专家。 曾出版《从需求到供给侧改革》、《企业服务创新及其绩效研究》、《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以广西崇左市为例》等专著。评论文集《微言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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