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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从经济特区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深圳在新时期被赋予了新使命。
《意见》指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有利于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
可以看出,“先行示范区”与四十年前的经济特区,在内涵上存在不小的差异。经济特区重点在于经济或贸易改革,而“先行示范区”不同于自贸区、自贸港,其对标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要在法制、制度等方面进行深度和广度都远超以前的改革。
这当然不是说经济建设对于深圳不再重要,而是经济建设的重点转移到了更高层面的经济体系的建设。深圳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全方位的改革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但根据《意见》,被放在最前面的是“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在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科技和金融是重中之重,自然也就成了深圳经济领域改革的主要着力点。在科技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要包括支持深圳建设5G、人工智能、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同时还要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未来通信高端器件等领域的制造创新中心,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而在金融方面,《意见》提出要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基金)产品互认。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上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跨境金融监管。
由此可见,在产业层面,深圳将重点发展那些极具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而在金融层面,则重点推进与港澳金融市场的融合发展。如此,深圳将将成为整合大湾区其他城市的产业、人才、科技资源的发力点。也就是说,深圳经济领域改革的着眼点在于增强经济的内生动力和提高经济的持续发展能力,是面向未来的。
但是从《意见》给深圳绘出的未来30年发展图景来看,“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2015年)、“创新创业创意之都”、“全球标杆城市”这些称呼,绝不是一个强大的经济就能支撑得起来的。而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不仅要在经济发展领域起先行示范作用,更要在“五位一体”全面发展要求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上做出表率。
因此,《意见》明确提出,深圳要“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全面提升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以及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建设现代城市文明、建设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等方面也均有所部署。
这也就意味着,深圳要全面领先,在产业现代化、文化现代化、生态现代化、生活现代化、城市治理现代化等各方面,都要发挥示范、引领和标杆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中的“先行示范”有两层含义。一是“先行”,即敢闯敢干,在未知的领域拓展新的认知,只要符合深圳的实际,有利于深圳的发展,都可以加以尝试;二是“示范”,即把有关经验制度化、法制化,使其具有普遍的价值,适合全国学习和推广。
这对深圳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果深圳的改革如期顺利完成,那么深圳将成为率先跨进未来的城市,那时深圳的综合实力在全球先进城市之林中也将首屈一指,并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其他许多城市的效仿对象。另一方面,作为探索者、先行者,挑战也是显然的。在未知的领域进行探索,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但深圳的经济实力和创新创业创意方面早已在国际上崭露头角,甚至可以说是“新秀”。再加上,深圳人民具有创新、敢为天下先的品质,富有敢想敢干的精神,干部群众也具有强烈的危机感和发展的超前意识。放眼国内,恐怕也没有比深圳更适合担此重任的城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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