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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交通主管部门首次联合上海市通信管理部门,对“滴滴”“美团”“享道”“首汽”等互联网出行平台开展了执法检查。据悉,仅在7月,执法部门已经向滴滴出行和美团出行分别开出了累计550万元和147万元的罚单,上海交通委的数据也显示,“滴滴出行”平台上不合规的网约车辆占比均超过82%,“美团出行”的中这部分网约车辆的占比也达到了15%。官方通报说,针对各大平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上海交通执法部门将提请通信管理部门,根据执法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置,直至作出暂停发布、下架APP或停止互联网服务、6个月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处置等处罚。
 
此消息一出,便在各社交平台引发了热议,在众多导致出行平台违规而备受争议的准入条例中,户籍准入规定首当其冲,即车辆要求本地车牌,司机要求本地户籍。
 
客观而言,出行平台作为违规者,自然是有很多地方具有着改进的空间,但是若我们根据实际情况来审视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的要求,就会发现实际上并不是出行平台“不做”,而是“没法做”。就对网约车有着“双本地”规定的上海而言,早在2016年滴滴发布的数据中,在上海市已经激活的41万余名司机中,只有不到1万名司机拥有本地户籍。也就是说,如果真要遵循“双本地”的原则,那么整个网约车行业用行将就木来形容也不为过。
 
纵观网约车的发展历史,当2009年首次网约车平台“易到”开始运营时,很少有人能够想到网约车将成为传统出行方式的颠覆者,直到2012年,“滴滴”的出现掀起了国内网约车飞速发展的浪潮。一方面,网约车及其平台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以往乘客所面临的出租车市场垄断造成的供需不平衡问题,同时为市场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平台经济作为一种新兴市场的产物,监管难以跟上其过快的发展速度,也出现了各方面的问题,就网约车行业来说,交通堵塞、隐私泄漏、安全问题以及如何平衡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行业之间的关系都已经足以令监管部门焦头烂额。也正是因此,近年来监管部门也在不断的研究以网约车为代表的平台经济的管理办法,同时也出台了不少的政策,但具体到细则,仍然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正如引发此次热议的部门地方政府规定的“双本地”规定。
 
实际上,即便是我们不讨论这条规定是否具有现实可行性,站在合法行政的角度,地方政府所制定的网约车准入制度也不应当与其上位法相冲突。网约车司机必须具有本地户籍的规定,显然也是与其上位法《行政许可法》相冲突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 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作为一个一线城市,上海能够取得如此的经济建设成就,离不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劳动者的共同建设,可是为什么到了网约车领域,就只接受本地户籍了呢,是否是本地户籍并不会影响乘客乘坐的安全和司机服务的质量,就算是本地户籍可能拥有优势的认路方面,如今功能全面的导航也可以完美弥补。
 
其实,在上海这个经济发达的国际化城市,不谈网约车,即便是出租车,也很难符合“双本地”的要求。虽说早在1995年的《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就对出租司机有着本市户籍的要求,二十多年间也只有在2012年左右有过试用3500名外省户籍驾驶员的历史,但在如今上海市区拥有超过3万辆出租车的背景下,若是你经常乘坐出租车,就可以发现非本地户籍的驾驶员比例实际上已经超过了三成。
 
可见,不论是网约车出行平台,还是传统出租车行业,若是户籍限制规定严格执行,都将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城市出行需求也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的不到满足,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必然受到影响。
 
诚然,在平台经济方兴未艾,城市经济建设也步入快车道之际,对于新兴事物的监管和规定的确紧跟时代的脚步,不过类似于户籍要求这样不合理的准入制度也实则应当作出改变,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行政法规,坚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引导平台经济乃至整个城市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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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

盘和林

761篇文章 134天前更新

现为国内青年经济学者,财经评论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国际金融报、澎湃、新浪意见领袖等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腾讯证券研究院、网易研究局特约专家。 曾出版《从需求到供给侧改革》、《企业服务创新及其绩效研究》、《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以广西崇左市为例》等专著。评论文集《微言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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