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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ST华业已经向交易所递交了申请豁免退市的相关材料,这在A股市场尚属首例。从今年5月起,遭遇“萝卜章事件”的*ST华业连续五次来到“面值退市”悬崖边,最终由于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均低于面值而停止交易。
 
*ST华业总经理钟欣认为,公司申请豁免存在“特殊情况”:“*ST华业触发面值退市,很大程度上与规则不完善导致公司受限、侦办保密要求导致市场信息不对等有关。公司申请豁免退市,就是不想留下任何遗憾。”
 
按照退市相关规定,“面值退市”会留出15个交易日作为缓冲,触发退市的公司会有申辩机会。因此,申请豁免也是*ST华业的合法权利。不过,笔者认为,公司“情况特殊”背后并不特殊,目前的股价是市场对*ST华业风险不确定性的一种投票机制。公司不应该寄希望监管方能够酌情考虑“突破规则”,而是应该尊重市场规则,在市场规则之下寻求“自救”,比如拿出实际利好提振股价。
 
豁免退市,公司真无辜?
 
从华业申请豁免退市的理由看,其认为,市场规则是希望清理资本市场不良的企业,而*ST是由于陷入了合同诈骗案,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因此不属于不良企业,希望市场不要错杀。
 
但华业资本的财务危机,“萝卜章”仅仅是一个导火索。除了去年9月其子公司投资的应收账款出现逾期,今年四月底,*ST华业发布2018年年报,净利润亏损60多亿,被会计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除了公司及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投资涉嫌被合同诈骗,审计报告还指出了其子公司涉及未经审批的担保诉讼、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问题,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被列入ST行列。
 
不管是债权债务人“和谐式公告”、高管停薪自救,还是如今的破产和解公告,从现在看来,华业股价跌破一元,并非如此无辜。其所谓的“特殊情况”的背后,其实仍是公司自身经营存在问题,比如风险控制不足,资产处置不善、监管体系不严等,才触发了财务风险,导致公司在存续期间存在经营不确定。那么如今华业这套说辞的目的可以说是司马昭之心了,那就是“保壳”。
 
市场规则,“遵循”与“突破”,监管部门应如何抉择?
 
*ST华业方表示,公司申请豁免退市,就是不想留下任何遗憾,并非想“侵犯规则”,而是希望监管方能够酌情考虑“突破规则”。
 
我国“一元退市”法则自2012年开始施行,这项规则直接将垃圾股公司的退市“决定权”完全交由投资者,投资者通过“资本投票”的方式决定公司的去留。目前,*ST华业股价已经跌破一元,这个完全是市场投票的结果,而*ST华业作为规则下的“玩家”,此时最合适的做其实法应该是“遵守规则”。
 
虽然,遭受合同诈骗导致触发面值退市,在道义上值得的同情,但是规则的刚性,仍显不容亵渎。而且,遭遇如此大额的合同诈骗,未必不是公司内控能力的缺失,难保以后不会再遭遇“情况特殊”。
 
从监管部门来说,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必须确保规则的权威性,如果“突破”规则,同意“豁免”,那相当于是否定并替代市场投票,这明显违背了市场主义的原则。
 
假设,一旦开了这个豁免先例,事实上就相当于给公司类似“萝卜章“事件提供了免死金牌,这对于整个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的监管都是及其不利的,而对投资者而言也是极为不公平的。显然,监管部门并无“突破规则”的权力。
 
因为事实上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跌破1元是投资者经过群体理智选择的一个结果,在某种程度其实已经反映了公司方经营层面的问题,其在资本市场上继续存续,可能会继续坑害投资者。
 
不过规则是需要在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中不断完善,A股市场化退市潮流向前奔涌之下,*ST华业的最后自救会否奏效,仍有待监管给出答案。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是不是特殊情况,怎么定义特殊情况,都有待进一步确定。只不过窃认为不论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尊重市场规律,尊重消费者理性选择的投票权,是监管部门应该坚守的最基本的底线。
 
事实上,最新的监管思维无不向强化退市、尊重市场转向,因此可以预见*ST华业的“情况特殊”豁免理由过于牵强,除非是有更实锤的证明,比如涉案资产出现确定性转机等,抑或通过其他符合市场规则的办法提振投资者信心,否则难逃退市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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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

盘和林

761篇文章 134天前更新

现为国内青年经济学者,财经评论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国际金融报、澎湃、新浪意见领袖等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腾讯证券研究院、网易研究局特约专家。 曾出版《从需求到供给侧改革》、《企业服务创新及其绩效研究》、《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以广西崇左市为例》等专著。评论文集《微言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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