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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证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2019年7-8月21个IPO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的139个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这是中证协今年继3月、9月以来第三次发布该黑名单,相比于上次1-6月56个IPO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有185个股票配售对象被拉入黑名单,中证协这次的处罚频率和平均数量都在增加,可见中证协对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的监管力度在加大。
 
本次的黑名单中,个人投资者仍占绝大多数,共计118户(占比约85%),其余的均为包括资管公司、私募基金和上市公司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其中不乏多位牛散和明星私募。
 
中证协定期公布黑名单的本意在于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询价与申购行为,压实配售对象在询价和申购环节切实根据自律管理条例履行自身责任,不能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也不能提供有效价格后不参与申购,这对形成有效稳定的新股价格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要求承销商建立健全的承销业务制度,加强配售过程管理,落实相应的承销责任。
 
今年以来,部分机构和个人因打新违规被处罚屡见不鲜,其中的原因不尽相同,常见的有网上网下同时申购、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等,这些行为扰乱了新股市场秩序,不利于股票价格的有效形成机制,影响市场公允。由于网下投资者在股票价格形成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此在参与网下申购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相关自律管理条例,秉持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的态度,坚持独立、客观、诚信的合理报价原则,充分发挥其价格发现作用,促进资本市场价格机制的有效形成。
 
特别是自2019年以来,监管层多次强调要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深改12条也明确提出“狠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因此,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资本市场的发展的意义重大,中介机构有责任有义务监督网下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对违反自律管理条例的网下申购行为要进行主动甄别、及时汇报给监管机构,在严监管背景下切实发挥资本市场“守门人”的作用。一方面,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有利于规范今后网下投资者的申购行为,促进网下申购者保持良好的投资习惯,自觉遵守自律管理条例;另一方面,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有利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形成有效的价格机制,杜绝网下打新的不公平现象,保护投资者利益。
 
而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人的核心则在于加强主承销商对自律规则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落实,明确承销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报送要求,完善与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衔接。一方面,中介机构应加强网下投资者行为规范,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所制定的报价原则、配售资格等明确规定的网下投资者负面行为清单,中介机构要及时准确的甄别,对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切实承担相应的责任;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应制定合理有效的自律惩戒措施,对中介机构存在的瞒报、欺报或应报未报等情形采取相应措施,敦促中介机构认真履行报告义务,形成合理有效的长期防范机制。
 
未来,中介机构特别是主承销商要继续扮演好资本市场“守门人”的职责,既为自身树立独立、客观、专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角色,也为维护资本市场公平、诚信的市场风气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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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

盘和林

761篇文章 134天前更新

现为国内青年经济学者,财经评论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国际金融报、澎湃、新浪意见领袖等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腾讯证券研究院、网易研究局特约专家。 曾出版《从需求到供给侧改革》、《企业服务创新及其绩效研究》、《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以广西崇左市为例》等专著。评论文集《微言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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