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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会上表示,银保监会针对本次疫情发展形势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等突破常规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增加小微企业信贷供给的政策,确保进一步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具体来看,这些政策从提高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适当倾斜信贷资源、优化及简化信贷流程、加大续贷支持等方面出发,灵活运用特殊时期的特殊办法,致力于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暂时减轻其在疫情时期所面临的企业债务负担。
 
实际上,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是银保监会和银行近年来的努力重点,有关报道显示,“2018、2019年每年推动银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在1个点以上”。疫情当前,政府及社会各方对于小微企业的专项扶持力度应当进一步加大,在此背景下,利率下调、减收利息、协商偿付贷款方式等特殊信贷措施的采取显得极为紧迫且必要。“特事特办”方法的灵活运用与政策制定,则标志着资金应急绿色通道的有效开启,也切实保障了疫情防控状态下金融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值得注意的是,特殊的信贷供给政策是针对疫情时期的大胆创新,也是对于滞后和稳定常规的打破。它一方面精准地指出并触及到了众多小微企业所面临的融资困境,另一方面也在遵循市场规律及法制的基础之上,为其提供了相对宽松与普惠的制度支持,更加凸显了政策的力度与温度。然而,灵活且富有弹性的特殊政策也会为金融市场带来一定风险,归根到底这毕竟属于特殊时期的应急举措,与日常制度相比存在着较大差异,不宜成为市场常态。直观来看,特殊政策的发布是否应当预先规定一定期限及退出机制,防止其对金融市场造成的不必要的制度冲击与伤害,进而确保社会主义市场法制的稳定性与权威性,这是目前不容忽视且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就目前各部委联合发布的金融支持防控疫情政策来看,其重点是要加大专项融资以及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地区、行业等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和制度倾斜,保证民生领域金融服务的渠道畅通,提升信贷质量与业务办理效率等。而当前疫情的持续时长尚不能准确预计,相关金融政策的调节力度与各小微企业活力恢复之间存在着明显且密切的利益关系,其灵活的弹性机制也同样意味着应当予以审慎的考察和对待。
 
在特殊政策的具体落地和实施过程中,要牢牢地坚守住市场法制的稳固地位,对政策的灵活性与法制稳健性二者之间进行兼顾及调和。笔者认为,需要强调的是,一些具体信贷政策的实施,如利率下调 0.5 个百分点、保证应急贷款需求、支持一年之内的续贷等,这些看似行之有效并充满着制度关怀的举措,更需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为其框定适当边界,即“特事特办”也应受到期限以及其它一系列条件的约束。这可以有效防止疫情防控状态下制度漏洞的出现,在确保制度框架完整与严密的同时,也为各类小微企业的信贷供给提供合理的行为预期,因此显得极为特殊与必要。
 
面对疫情肆虐,小微企业的外部资金需求发生相应变化,实际上是对本次经济生活受挫的重要反映,同时也对金融服务领域的应急处理机制带来了新的风险与挑战。“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等突破常规的背后是金融政策的灵活与变通,但这类极具弹性的应急举措切不可缺少期限等条件的约束,否则容易造成对现代法制的新一轮冲击。相关政策的运行不仅旨在稳定与恢复民生领域经济,帮助小微企业走出此刻困境,更为重要的是要严格坚守市场法制的运作框架,进而保障市场经济的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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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

盘和林

761篇文章 105天前更新

现为国内青年经济学者,财经评论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国际金融报、澎湃、新浪意见领袖等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腾讯证券研究院、网易研究局特约专家。 曾出版《从需求到供给侧改革》、《企业服务创新及其绩效研究》、《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以广西崇左市为例》等专著。评论文集《微言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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